针对近期国际国内频发的学术造假和学术侵权事件,11月5日上午,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全体人员在学报会议室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此次学习主要是为了提升学报各编辑的学术素养和职业敏感。
学报编辑部主任樊增强教授在梳理了近期学术造假、学术侵权事件后,带领大家认真学习著作权法的相关内容,逐条分类讲述了著作权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指明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和演绎权。就署名权问题,樊增强主任强调,编辑在审稿时要严格坚守审稿前后文章署名一致的问题,对于合著文章,要积极尊重和维护第一作者权利,这是对作者负责,也是对社会和编辑自己负责。
随后,针对科技部等五部门发文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樊增强主任结合著作权法中的法律责任和法律措施等内容分析认为,学报编辑部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单位,同时也可能是侵权单位,因此,编辑要把好编辑关,不断提高审稿、编稿水平 ,努力学习并积极运用新的传播技术,掌握好大数据,灵活运用相关编校软件,杜绝学术侵权等不法行为在我编辑部发生。
最后,樊增强主任强调,大家要继续坚持在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中形成的良好风气,严肃工作作风,坚守工作纪律,做好学报编校工作。